关于公布新增“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日期:2025/08/06 17:1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2号)规定,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核验收。经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会议研究和公示,确定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人民医院店(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焦东路建国饭店西门812号门面房)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合格单位。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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