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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职责
日期:2025/05/12 15:54    来源:本站原创

一、贯彻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落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全市市级统筹和全民参保计划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三、承担全市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工作;参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库及其他业务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指导全市并承担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等基金预决算、结算、拨付、财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网络安全、数据管理应用、运行及维护工作。

七、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保医师管理工作并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医疗保障服务日常稽核工作。

八、指导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