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DIP付费改革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焦作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近三年来,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在焦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根据国家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施运行”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试点阶段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三次国家医保局跨省交叉调研评估,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1年12月,国家、省医保局下发三年行动规划,我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紧盯重点任务,锚定阶段目标,阶梯式推进改革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
2023年,我市以国家DIP技术规范为框架,形成病种5546个(其中,核心病种3541个,综合病种2005个)。同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2023年度住院统筹医保基金年度清算工作,230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市域内住院统筹费用年度清算,共支出基本医保基金19.83亿元,结余664.75万元。其中,按DIP清算支付的病例656560例,支付基金18.82亿元,占全市住院统筹基金实际支出达94.9%;按项目支付,包括特病单议和新冠乙类乙管两类。其中,特病单议共评审病例1641份,审核通过899份,评审通过率54.78%,支付统筹基金3751.3万元;新冠乙类乙管收治病例1069份,支付统筹基金900.36万元;按床日支付的病例共6934份,支付基金5389.18万元。
目前,2023年DIP住院统筹清算工作已经完成。全市230家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清算平均支付比80.58%,最高支付比115.5%,最低支付比35.5%,超过全市平均支付比的医疗机构达156家。其中支付比达90%以上的103家。我市DIP运行基本达到了医保、医院、群众三方满意。
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2024年DIP主目录和辅助目录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50号)。目前,我局根据省医保局辅助目录,参照2023年初步测算的辅助目录数据,正加快制定符合我市基本情况的辅助目录。2024年,为持续推进高质量辅助目录制定工作,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病种入组率;三是持续对接省医保局,稳步推进数据质控、清洗等方面工作;四是待目录成型后,将及时在医疗机构中应用推广。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期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焦作市医保部门的工作。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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