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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办事服务指南
日期:2024/05/2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参保职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办事服务指南

1.范围

适用于焦作市市直参保职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办理工作。

2.审批依据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15号)

3.受理机构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4.受理方式

窗口现场受理。

5.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6.申请条件

参加焦作市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申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

7.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交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7.1.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未及时办理需提供个人承诺书)、结婚证。


7.2.住院提供票据医保联(第二联)(在异地就医提供住院票据收据联(第一联)),门诊提供门诊自费票据。


7.3.提供诊断证明原件(注明孕周及病因),门诊病历、处方、B超单及其他诊治依据。


7.4.个人承诺书(选):夫妻双方基本情况,承诺此次流产(引产))是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第几胎合法妊娠,未及时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字按手印。


7.5.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接受

窗口受理

9.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办理结果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12.结果送达

直接发放至单位经办人员。

13.咨询途径

窗口电话: 8826930

14.办公地址和时间

14.1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人社大厦

14.2 办公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