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办事服务指南
1.范围
适用于焦作市市直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办理工作。
2.办理依据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15号)
3.受理机构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4.受理方式
窗口现场受理。
5.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6.申请条件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
7.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交由男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7.1.正常分娩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和住院票据医保联(第二联)原件(在异地就医提供住院票据收据联(第一联)原件)。
7.2.异常分娩、剖宫产、剖宫产同时做其他妇产科手术的职工除上述证件外,需提供诊断证明(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疗专用章)。
7.3.个人承诺书:夫妻双方基本情况,承诺生育期间女方未就业,此次费用未进行过其它报销,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字按手印。
7.4.男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接受
窗口受理
9.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办理结果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12.结果送达
直接发放至单位经办人员。
13.咨询途径
窗口电话: 8826930
14.办公地址和时间
14.1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人社大厦
14.2 办公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