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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认定办事服务指南
日期:2024/05/2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一、范围

适用于户籍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出生(1-12月底)的所有新生儿

二、审批依据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办〔2016〕168号)

三、受理机构

各县(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现场受理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户籍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出生的所有新生儿

七、申请材料目录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父或母任意一方当年医保缴费凭证(外地)、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八、申请接受

窗口受理

九、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符合以上条件)

十一、审批结果

现场办理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发放至经办人员

十三、咨询途径

0391-882686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391-8826861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