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认定办事服务指南
日期:2024/05/2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一、范围
适用于户籍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出生(1-12月底)的所有新生儿
二、审批依据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办〔2016〕168号)
三、受理机构
各县(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现场受理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户籍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出生的所有新生儿
七、申请材料目录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父或母任意一方当年医保缴费凭证(外地)、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八、申请接受
窗口受理
九、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符合以上条件)
十一、审批结果
现场办理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发放至经办人员
十三、咨询途径
0391-882686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391-8826861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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