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小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在调研我市6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100项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于3月选取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反映强烈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全面摸底测算。此次测算选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两个医疗服务项目。目前,焦作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为:焦作市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8元/次,焦作市中医院、焦作市妇幼保健院、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医院5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为焦作市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6元/次,焦作市中医院、焦作市妇幼保健院、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医院4元/次,这两项收费标准存在同城同级别不同价的情况。
经过调查、摸底、测算,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不受影响,门诊费用略有增加,对参保患者个人的影响不大,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具备启动价格调整条件,市医保局已向省局提交请示,建议将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统一调整为8元/次、6元/次。待得到省局回复后,将全面开展调价工作。
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支撑,群众负担不增加”的总体要求,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具备启动价格调整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适时进行调整。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期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焦作市医保部门的工作。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8826566
联系人: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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