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2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亚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体检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也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有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全面开展门诊统筹,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实行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门诊的检查或治疗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个人账户资金也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我市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全体人员的全覆盖,参保率已达97%以上,基本实现了全民参保。参保群众可按需自行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的检查和治疗,更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医疗保障局 8826565
联系人: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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