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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2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栗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焦作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改革工作,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为抓好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河南省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豫医保〔2023〕5号),文件明确了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完善了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支付和价格政策等内容。

目前,网络系统正在测试中,个别单位已经在试运行,待系统成熟后,我们按照“应纳尽纳、稳步扩面、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范围,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023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8826566

联系人:崔志博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