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五届第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张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DIP付费改革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焦作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近三年来,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在焦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根据国家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施运行”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试点阶段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三次国家医保局跨省交叉调研评估,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1年12月,国家及省医保局下发三年行动规划,我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紧盯重点任务,瞄定阶段目标,阶梯式推进改革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
2022年,我市以国家DIP技术规范为框架,形成病种3200个(其中,核心病种2410个,综合病种790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10大类,20余项。同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DIP付费全面覆盖,24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IP实际付费,提前两年实现DIP改革行政区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三个“全覆盖”。7月,按照我市出台特病单议相关政策要求,启动了全市DIP特病单议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属首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市,并圆满完成全年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费用异常等特殊病例特病单议工作。
目前,2022年DIP住院统筹清算工作已经完成。全市206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清算,基金总额5.54亿元,平均结付率82.64%,其中172家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率高于平均值,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结付率分别为95.54%、89.99%和78.90%;全市222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清算,基金总额13.50亿元,平均结付率86.83%,其中186家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率高于平均值,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结付率分别为96.08%、92.78%和78.30%,我市DIP首年运行基本达到了医保、医院、群众三方满意。
2022年,我局收集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2019-2021年相关数据,并制定了相应辅助目录,因数据质量不高,此目录不能有效应用到实际工作中。2023年,为持续推进高质量辅助目录制定工作,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病种入组率;三是持续对接省医保局,稳步推进数据质控、清洗等方面工作;四是待目录成型后,将及时在医疗机构中应用推广。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期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焦作市医保部门的工作。
2023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8826566
联系人:崔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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