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焦作市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焦作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我局被省医疗保障局评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优秀等次。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带头学法。年初,按照焦作市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焦作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了《焦作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定期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宪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专题培训和学法会议,充分发挥了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2.干部集中学法。今年,我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专家讲、自己讲”同步推的方式,对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多轮集中培训。先后举办了各类法律专题讲座,邀请了省、市等单位有关领导和同志进行授课,全市医保系统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同时,还组织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干部职工到焦作市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修武县干部培训学院举办焦作市医保系统执法骨干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各科负责人在“医保大讲堂”结合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等,丰富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储备,提高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全员互动学法。我们利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开展的“上挂锻炼”“下沉一线”活动,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市、县两级医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质量;利用法治知识考核、竞赛、比武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的兴趣。通过系列活动,干部职工法治工作思维和依法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强领导机构建设,不断增强组织领导力
1.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2.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通过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执法大比武、执法案卷评审、法治书法比赛、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等活动,从不同层次、层级、角度,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法治视野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我局在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同时,积极指导县(市、区)医保局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今年焦作市医保局被省医疗保障局、市司法局评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武陟县医保局被省医疗保障局、市司法局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博爱县医保局被市司法局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程序,结合医疗保障实际,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发重要文件、做出重大决策、签订重要合同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不搞一言堂。2022年,对《焦作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焦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两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清理了《焦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焦人社〔2014〕177号)文件中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主体的限制规定。
(三)依法履行医保部门职能,助力医保“放管服”改革
1.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和案件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我们定期组织检查行政执法证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对于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人员,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对全年承办案件进行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和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大力支持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通过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2022年,依法依规追回医保资金1256.33万元。
3.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乡村工作,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满足群众医疗保障经办需求。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确保事项落地实施;认真落实医疗保障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综窗受理;规范管理证明事项,通过推行“一单告知制”“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收件即受理”等多项举措,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
1.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制定规范化执法模板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制度,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对照检查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优秀案卷在系统内进行推广。市医疗保障局被评为河南省医疗保障系统2022年案卷评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温县医疗保障局办理的《温县西张计村卫生室串换药品等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被评为河南省医疗保障系统2022年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2.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依法依规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培育指导县(市、区)医保局创建医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深化“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持续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修订医保行政相对人易发、多发、高发的违法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2022年,我局被评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武陟县医保局和博爱县医保局被评为第四批焦作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化解矛盾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法治宣传,让权力清单更加透明。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利用“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焦作日报、焦作市电视台等媒体、媒介,及时将国家、省、市医保新政策进行宣传并进行解读,及时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医保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主动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
1.积极出庭应诉。2022年,我局共参加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探索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处罚。在日常行政检查过程中,以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形式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指导,规范医疗机构从业行为,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
3.以案释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总结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并提出改进建议,做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1.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要求,举办基金监管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在医保系统征集、评选优秀普法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依法行政培训班、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在全市医保系统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进行法治培训和宣传。
2.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宪法公益宣传片《根基》,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翰墨书香 法治医保”书法比赛,参加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3.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的法治宣传力度,公开聘任了23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着力提升全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和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召开全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暨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培训班,邀请省医保局等单位专家前来授课,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解读“飞行”检查常见违规类型,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开展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比较肤浅。二是法律专业知识比较薄弱,专业力量不足,在抓工作、作决策上,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分析判断不够自觉。三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下步打算
一是丰富宣传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深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和修订的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规定,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再上新台阶。
四是积极开展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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